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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必一b体育app网页版登录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3-24 10:06
  2020年5月15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采取“云审判”的方式,依法对在磐石市称霸一方的雷某某涉黑案一审宣判,首犯雷某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9年6个月不等刑罚。
  “拔出萝卜带出泥”,雷某某涉黑案被打掉后,磐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张某某等44名“保护伞”也被纪检监察机关连根拔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加强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以惩腐打“伞”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43件,立案查处32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0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
  坚持政治引领 强化责任担当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任务。
  在市委和市扫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坚持高站位,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内容,统筹部署,强力推进。
  市纪委监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专题调度会等方式进行部署推动,仅市纪委常委会就召开25次专题会进行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排查、亲自协调,掌握案件进展情况,确定工作措施和处置意见。建立“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区域协作、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对全市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案件及惩腐打“伞”情况实行动态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周报告、双报告制度,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
  通过领导联点包案、巡回督导、约谈提醒、廉政谈话等方式,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市纪委监委每位领导负责联系一个县(市、区)或开发区、一个市直重点部门,对所联系地区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包保,指导推动重点案件的突破。截至目前,由市纪委监委领导带队的7个督导组,深入一线开展4轮调研督导,听取惩腐打“伞”案件办理情况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展情况,现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连续3年对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专题约谈累计220人次;针对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排查线索不深入、推进工作不力等问题,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责令或督促46个单位(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督促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市纪委监委还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生存空间。
  (小标题)循线深挖 清除“害群之马”
  一段时期以来,以永吉县口前镇双顶子村村民、吉林市某路桥公司法人代表李某为首的涉恶犯罪组织长期盘踞在永吉县城周边乡镇,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采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侵占林地,谋取巨额利润,百姓敢怒不敢言。而部分公职人员对扫黑除恶的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甚至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甚至谋取私利,更令群众深恶痛绝。
  永吉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查处该案同步开展“保护伞”问题调查,共立案查处9名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拍手称快。
  扫除黑恶势力,就必须在“打伞破网”上坚决作斗争,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这是人民群众的热切呼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基层正风反腐行动结合起来,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基层政权建设等领域,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把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揪出来、清除出去。
  市纪委监委畅通“信、访、网、电”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开展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活动宣传,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知晓度,充分激发和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惩腐打“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深入村屯社区、乡镇街道,进市场、项目建设现场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建立问题线索统一台账管理,集中力量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处置,逐案过筛、循线深挖。
  对重点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采取直查直办、挂牌督办、提级办理、交叉办案、异地管辖等方式进行集中处置。对列入省级以上督办的案件,落实“一案一领导、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对策”,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复杂案件。市纪委监委在对蛟河市原副市长刘某某、丰满区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某某腐败案件进行调查时,发现行贿人蛟河市房地产开发商房某某有涉黑问题,市纪委监委遂对房某某涉黑案进行提级办理,彻查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以及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刘某某、王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该案另有34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2名公职人员被直接移送司法机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件,处理54人。对4起涉黑涉恶案件提级办理,立案113人,党纪政务处分106人。
  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主动衔接政法机关,建立定期调度、线索摸排、协同会商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对办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同步提级办理或指定异地管辖,聚力“打伞破网”。通过这种方式,打掉了丰满区张久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某等9起涉恶势力腐败及“保护伞”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实事求是,精准处置,既严惩“官伞”“警伞”,又倒查失职失责及形式主义问题,坚决打掉“庸伞”。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回头看”,倒查地方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注重发现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共追责问责25人。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六清”行动,围绕问题线索起底筛查、对账销号,统筹力量推动案件攻坚,“周调度、月通报”、实地下沉督导,面对面指出问题,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伞网清除”工作圆满收官。
  (小标题)标本兼治  坚持改建并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伊始,市纪委监委就着眼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发现的突出问题中找根源、抓规律,紧盯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10大重点行业领域,梳理案件反映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实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通过“一案一整治”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市纪委监委督促市相关部门围绕刘某某涉黑案反映出的行业乱象,加强全市露天市场行业的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共清退有前科劣迹或群众反响较大的市场管理人员52人,叫停、纠正市场强买行为102件,对9名公职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永吉县纪委监委针对李某涉恶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一案一整治”方案,督促县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顿和区域、行业专项治理,完善了“河长制”等一批制度规定,有效规范了行业领域管理秩序。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针对龙潭区缸窑镇哈什蚂村原党支部书记、吉林市某养殖公司董事长张某某涉黑案件暴露出的侵蚀基层政权顽疾,市纪委监委立足政治监督定位,督促区委从教育引导抓起,加强城乡基层组织突出问题治理。该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该案中25名人员失职失责典型问题,清退前科劣迹村干部73人,区纪委监委还探索构建以“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督统筹化”为主要内容的小微权力监督体系,着力规范村干部用权。
  坚持边打边建、打防并举。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和区域性问题,市县两级纪委通过制发建议书、提示函等方式,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排查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督促行业及时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强化监管,推动长效常治。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整改建议函、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41份,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53个。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惩腐打“伞”将常态化进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乘势而上,始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保持高压态势,以正风反腐惩恶的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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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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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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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改并举 推动惩腐打“伞”长效长治——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1-03-24 10:06   
  2020年5月15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采取“云审判”的方式,依法对在磐石市称霸一方的雷某某涉黑案一审宣判,首犯雷某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9年6个月不等刑罚。
  “拔出萝卜带出泥”,雷某某涉黑案被打掉后,磐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张某某等44名“保护伞”也被纪检监察机关连根拔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加强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以惩腐打“伞”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43件,立案查处32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0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
  坚持政治引领 强化责任担当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任务。
  在市委和市扫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坚持高站位,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内容,统筹部署,强力推进。
  市纪委监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专题调度会等方式进行部署推动,仅市纪委常委会就召开25次专题会进行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排查、亲自协调,掌握案件进展情况,确定工作措施和处置意见。建立“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区域协作、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对全市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案件及惩腐打“伞”情况实行动态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周报告、双报告制度,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
  通过领导联点包案、巡回督导、约谈提醒、廉政谈话等方式,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市纪委监委每位领导负责联系一个县(市、区)或开发区、一个市直重点部门,对所联系地区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包保,指导推动重点案件的突破。截至目前,由市纪委监委领导带队的7个督导组,深入一线开展4轮调研督导,听取惩腐打“伞”案件办理情况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展情况,现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连续3年对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专题约谈累计220人次;针对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排查线索不深入、推进工作不力等问题,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责令或督促46个单位(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督促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市纪委监委还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生存空间。
  (小标题)循线深挖 清除“害群之马”
  一段时期以来,以永吉县口前镇双顶子村村民、吉林市某路桥公司法人代表李某为首的涉恶犯罪组织长期盘踞在永吉县城周边乡镇,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采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侵占林地,谋取巨额利润,百姓敢怒不敢言。而部分公职人员对扫黑除恶的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甚至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甚至谋取私利,更令群众深恶痛绝。
  永吉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查处该案同步开展“保护伞”问题调查,共立案查处9名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拍手称快。
  扫除黑恶势力,就必须在“打伞破网”上坚决作斗争,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这是人民群众的热切呼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基层正风反腐行动结合起来,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基层政权建设等领域,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把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揪出来、清除出去。
  市纪委监委畅通“信、访、网、电”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开展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活动宣传,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知晓度,充分激发和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惩腐打“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深入村屯社区、乡镇街道,进市场、项目建设现场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建立问题线索统一台账管理,集中力量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处置,逐案过筛、循线深挖。
  对重点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采取直查直办、挂牌督办、提级办理、交叉办案、异地管辖等方式进行集中处置。对列入省级以上督办的案件,落实“一案一领导、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对策”,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复杂案件。市纪委监委在对蛟河市原副市长刘某某、丰满区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某某腐败案件进行调查时,发现行贿人蛟河市房地产开发商房某某有涉黑问题,市纪委监委遂对房某某涉黑案进行提级办理,彻查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以及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刘某某、王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该案另有34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2名公职人员被直接移送司法机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件,处理54人。对4起涉黑涉恶案件提级办理,立案113人,党纪政务处分106人。
  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主动衔接政法机关,建立定期调度、线索摸排、协同会商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对办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同步提级办理或指定异地管辖,聚力“打伞破网”。通过这种方式,打掉了丰满区张久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某等9起涉恶势力腐败及“保护伞”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实事求是,精准处置,既严惩“官伞”“警伞”,又倒查失职失责及形式主义问题,坚决打掉“庸伞”。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回头看”,倒查地方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注重发现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共追责问责25人。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六清”行动,围绕问题线索起底筛查、对账销号,统筹力量推动案件攻坚,“周调度、月通报”、实地下沉督导,面对面指出问题,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伞网清除”工作圆满收官。
  (小标题)标本兼治  坚持改建并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伊始,市纪委监委就着眼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发现的突出问题中找根源、抓规律,紧盯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10大重点行业领域,梳理案件反映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实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通过“一案一整治”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市纪委监委督促市相关部门围绕刘某某涉黑案反映出的行业乱象,加强全市露天市场行业的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共清退有前科劣迹或群众反响较大的市场管理人员52人,叫停、纠正市场强买行为102件,对9名公职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永吉县纪委监委针对李某涉恶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一案一整治”方案,督促县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顿和区域、行业专项治理,完善了“河长制”等一批制度规定,有效规范了行业领域管理秩序。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针对龙潭区缸窑镇哈什蚂村原党支部书记、吉林市某养殖公司董事长张某某涉黑案件暴露出的侵蚀基层政权顽疾,市纪委监委立足政治监督定位,督促区委从教育引导抓起,加强城乡基层组织突出问题治理。该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该案中25名人员失职失责典型问题,清退前科劣迹村干部73人,区纪委监委还探索构建以“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督统筹化”为主要内容的小微权力监督体系,着力规范村干部用权。
  坚持边打边建、打防并举。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和区域性问题,市县两级纪委通过制发建议书、提示函等方式,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排查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督促行业及时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强化监管,推动长效常治。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整改建议函、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41份,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53个。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惩腐打“伞”将常态化进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乘势而上,始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保持高压态势,以正风反腐惩恶的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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